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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望仙中学行政办公楼及报告厅、体育馆新建工程施工

2010-03-25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HNZPXS-2010-05

  长沙县望仙中学行政办公楼及报告厅、体育馆新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估算总额约1900万元。

  2、工程所属地区:长沙县星沙镇望仙路北侧。

  3、招标范围:新建行政办公楼及报告厅、体育馆(含地下车库)各一栋,含地基,不含外墙保温和外墙饰面,含外墙保温和饰面施工所需外架(外墙保温和外墙饰面工期约40日历天),建筑面积约12600平方米,总投资约1900万元。分一个标段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180日历天(含外墙保温和外墙饰面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5、拟任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6、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8年2月-2010年2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500百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

  ③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的。

  三、评标办法:竞价入围评审抽签法。

  四、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投标人在递交简略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

  五、注意事项:

  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

  六、联 系 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8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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