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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凤山乡政府综合楼(农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10-03-26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 安招字[2010]19号

  1、 安远县凤山乡人民政府 的 凤山乡政府综合楼(农民服务中心)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2130.74㎡

  ⑶结构类型 混合结构    ⑷层数 三层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150万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自筹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工程竣工后付款)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4 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总工期 150 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安远县凤山乡凤山村大水塘屋背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派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招标人在2010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安远县招标投标中心(安远县青年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建设维护和招标软件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安远电视台》上发布。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人: 安远县凤山乡人民政府 (章) 法定代表人: 魏晓玲 (章)

  办公地址: 安远县凤山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342100

  联系电话: 13707020286 联系人:    唐春华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曾镇燊 (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厚德路93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0797-8288389    联系人:  池静

  招投标监督单位:安远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373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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