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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旭天(天津)服务外包园一期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2010-03-30 来源:天津招标投标网

招标编号:11003038
批准文号:121203120100173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分类: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所属地区:保税区
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3681718-812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软通旭天(天津)服务外包园一期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业主单位: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软通旭天(天津)服务外包园一期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四道交口处。

五、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9048.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3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7703.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建筑高度:40.8米;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六、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包括A1、A2楼入口大堂,各层卫生间、各层楼电梯厅等公共区域及防火卷帘门。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项目经理一名,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省、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加工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办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联系电话:84906622孟工);

8)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加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11) 本公告发出日前12个月内在《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空港加工区规建局颁发)中通报排名靠后次数达到2次及2次以上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均为投标申请人在职在册人员。

十、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8月15日,工期为107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4月6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四、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

十五、联系电话:

1)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22-24893666 解秀秋;或

2)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电话:022-84906266。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如果报名单位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采取资格后审。超过15家,进行资格预审。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十八、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九、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十、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保税区政务网(http://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一、 发布日期:2010年3月30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空港加工区招标站

地 址:空港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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