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民兵训练中心庭园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河东区民兵训练中心庭园建设工程位于河东区民兵训练中心院内,工程内容包括停车场、道路、铺装、排水等。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投资:200万元。
工期:20天。
二、资质要求:
河东区民兵训练中心庭园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0年3月11日16: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报名后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项目经理证原件,中标单位押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3.1、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证书
3.3.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6、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承揽同类型工程(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09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3.9、由企业所在地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河东区民兵训练中心庭园建设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4.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文件规定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5.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11日16: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西首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2日16:00时前,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0年3月15日9:30
联系人:叶龙祥
联系电话:13791569582
地址:河东区凤凰大街西首建设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22日9:00时前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5、开标时间:2010年3月22日9:30时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5.1款。
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西首建设局办公楼六楼开标室
招 标 人: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叶龙祥
联系电话:137915695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