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市地税局招待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地税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地方税务局,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性质规模:性质为装修改造工程,规模:建筑面积950m2;
(2)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架;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工程建设地点:锦州市市府路58号;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市优样板工程标准;
(7)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4月29日,竣工日期2010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法人单位,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或网上报名),并到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4.3施工图纸押金2000元/套(保存完整可退,无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九时零分,递交地点为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二段9-11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开标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九时零分,地点为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二段9-1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
办公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58号
邮政编码 :121000
联系电话 :0416-3861017
传 真 :0416-3861081
联 系 人 : 单连波 刘振忠
招标代理人: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古塔区西门外里33-123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2321234
传 真: 0416-2360426
联系人 : 马蕊 谢静
电子信箱:marui606@163.com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