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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体育中心二期(体育场、体育馆)消防工程

2010-04-01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GC090036-10SG 高淳县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淳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09]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淳县体育中心二期(体育场、体育馆)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一期工程在县政府办公大楼北侧,二期工程在双高公路北侧南塘附近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消防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火灾报警系统、水系统、防排烟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3月30日至 2010年4月6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4:30分,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采用“评分排名法”优选确定潜在投标人(具体评分办法请参考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说明)。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其他: 1、资格预审优先评分标准
(一)企业资质一级消防资质得4分,企业资质二级消防资质得2分。
(二)企业业绩
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一个得3分,最高9分。
⑵承担过的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0.7分,有效期二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三)企业信誉
⑴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⑵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标准认证1个得1分。
⑶企业获得“3A”资信证书,得2分。
(四)项目经理业绩
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一个得3分,最高9分。
⑵承担过的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0.7分,有效期二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3)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部级 3分、省级 2分、市级 1分,部级有效期3年、省级有效期2年、市级有效期1年。
2、投标申请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出具的备案通知单(指:对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县外施工企业)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还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报名人在该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劳保证明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接受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准时参加资格预审;如不到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6、本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核查;如上述资料中未载明造价、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物类型等要素,须在此基础上同时提供立项批文或施工蓝图等其他资料以证实其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否则不计算业绩。
7、资格预审材料一次报齐。
8、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竣工日期自2008年4月1日以来施工过合同价款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有效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
10、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的业绩不能兼得。
11、其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包括开发区和各镇承接工程前,除在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外,还必须到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3-30 9:00到 2010-4-6 16: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高淳县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1室 招标人邮编:211300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57328977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萧华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32897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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