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位于发耳电厂厂区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四层。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1日,工期200日历天。
本次招标范围:生产办公楼及其至主厂房的一座连接天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雄厚;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拟任项目经理的岗位证书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4)业绩要求:2个以上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备案资料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信誉要求:近两年承担类似工程项目合格率100%;
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限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对于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招标人将不予解释。
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请按照附件要求编写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必须于2010年4月9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下列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
中国电力设备物资办
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通化至新开岭(吉辽界)段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T01、JT02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投资金额:5000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通化至新开岭(吉辽界)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通化至新开岭(吉辽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字[2007]4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35%,申请银行贷款6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预计工期:2010年6月1日~2011年8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护栏、标志、标线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对项目类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按项目类通过资格预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