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建招(2010) 07号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工程经吉市计投资字[2003] 59号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工程名称:审判大楼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城南新区(新行政中心),吉州大道与迎宾大道交会处西北角地块。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层,预计工程总造价约5000万元,资金来源以地方自筹为主,不足部分争取国家补助。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对投标企业和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同时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八、对拟派注册建造师的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含任项目经理期间)必须在2006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10年2月8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投标企业应根据吉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吉市建招字[2009]9号)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可通过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南昌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各投标企业在进行电子化投标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该软件开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791-6230805 、6283224(总部) 0796-8211290(吉安办事处)
联系人: 曾 众13576992296 龚文正15879658644
李六平15870637379 黄林芳15070032587
招标单位: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建华 联系电话:13870050588电子邮箱: luoyu_07@163.com
二0一0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