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旧福利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经上级批准,依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旧福利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规模:工程预算总造价约为96.92万元。
3、工程地点:连平县城东园大道75号。
4、招标内容:旧楼室内装修工程。
5、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6、资金筹措:财政拨付。
二、对投标企业要求及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请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请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出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请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请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
8、请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和拟派专职安全员四人(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2008年1月以来工程质量获得过市级“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工地业绩,请提交业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县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该工程投标申请手续后,方可参加报名(单项工程投标备案申请表在LPZBXZ@126.COM邮箱下载,密码为888888)。
11、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现场勘察和开标会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二人全程同时参加(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企业须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帐户直接转入如下帐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到业主处换取收款收据(以到帐日期为准,否则无效)。投标企业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和业主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收款单位:连平县民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
帐号:44-204001040003057
三、报名时间: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5:00,截止报名日期为2010年4月6日上午11:30。
四、投标人请于2010年4月6日下午4:30到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107室)参加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现场考察由业主另行安排时间,未参加者视为弃权。
五、报名地点: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办公楼三楼8310室)
六、联 系 人: 周先生 苏小姐
联系电话: 13902636181 0762-4327720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河源日报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注明: 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统一按序号编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