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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经典住宅小区

2010-04-02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报建编号:1222402120100013
招标备案号:1215201004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宝坻施工[2010]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地经典住宅小区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宝行政许可【2009】151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为 35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04065.36㎡;其中公建面积:10863.84㎡,2栋, 4-5层;1-20号住宅楼总面积:83862.1㎡,20栋,4-17层,地下1层;地下车库面积:9339.42㎡,基坑深度6.4m。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窝头河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04065.36㎡;其中公建面积:10863.84㎡,2栋, 4-5层;1-20号住宅楼总面积:83862.1㎡,20栋,4-17层,地下1层;地下车库面积:9339.42㎡,基坑深度6.4m。建设单位所发图纸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04月28日 至 2011年05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限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交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5、本工程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资质,专业为建筑工程;副项目经理3名, 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建筑工程;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正、副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有效投标资格的IC卡,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还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4 月2 日 至2010 年4 月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4月02日至2010年04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志田(印鉴)
办公地址:宝坻区南关大街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杰 电话:82689060
传  真:8268906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牛恪,朴金荣 电话:23681718-828,29231081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0 年4 月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9242500传真:29231081电子邮箱: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宝坻建设路120号
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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