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公路大桥电气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赣州市,桥梁全长1073m。
2.2 本次工程招标内容为赣江公路大桥电气工程,包括赣江公路大桥功能照明、景观照明及桥梁除湿系统用电安装工程。本工程预计工程造价约为1000万元。
2.3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4月2日至2010 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合约部持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26日11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递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及承建相关工程获奖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总工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气工程师职称证、质检工程师职称证及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
5.5 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递交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0日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赣州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gzzbtb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0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 系人: 申丁伟 丁毅武
电 话: 0797-8285223
传 真: 0797-828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