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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学教学楼工程

2010-04-02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2008]3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学校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李市镇李市中学校园内;工程规模:计划占地面积664.78平方米,修建教学楼一栋,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61平方米,高度19.95米;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总投资约31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所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 个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4月 2 日 9 时至 2010 年 4 月 9 日16: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2010年 4 月 2 日 9 时起至 2010 年 4 月 9 日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津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江津区建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购买者视为自动弃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施工图光盘 5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购买招标资料的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 地 址:江津区几江建宇商场六楼

  邮 编: 402274 邮 编: 402260

  联系人: 周大明 联系人: 陈晓梅

  电 话:13594388000 电 话:023-85562273

  传 真: / 传 真:023-8556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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