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州市公房管理处的赣州市中心城区“阳光·吉泰新城”廉租住房小区第十六、十七标段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规模:第十六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9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m2),第十七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5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0.95万m2),均为框架结构,地上七层、地下一层; ⑶招标范围:赣州市中心城区“阳光·吉泰新城”廉租住房小区第十六、十七标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⑷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 ⑸本项目总投资:第十六标段约4600万元,第十七标段约3800万元; 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⑻工期要求:工期为300日历天,计划2010年4月开工,2011年2月竣工; ⑼工程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吉埠新村; 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施工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已经进入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要求拟派的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赣州市中心城区“阳光·吉泰新城”廉租住房小区第十六、十七标段工程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进行资格预审产生投标人。当符合必备资格条件的投标报名人在14家以内(含14家)时,则全部成为入围投标人;当符合必备资格条件的投标报名人超过14家时,则采用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选排序前14名的投标人成为入围投标人,若前14名中有出现排序得分并列情况,则按名额差数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若投标报名人不符合必备条件的,则不能参与本工程的预审优选评分)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必备的资格条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未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资格预审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⑨2007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建造师完成过框架结构且施工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的业绩。
(3)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 2009年1月1日以来,列入赣州市建设领域黑名单或在赣州市(或省级以上)网站公示了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若投标人有隐瞒不报者,一经招标人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②资格预审结果招标人将预计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通知资格预审合格人前来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持单位介绍信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400元/ 标段,售后不退。
6、一家投标人可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7、如因招标人的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gzzbtbzx.com)公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赣州市公房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卢筱红
办公地址: 赣州市南京路26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刘 芳 联系电话: 137677244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小龙
办公地址: 赣州市南河路2号 传真: 0797-8227079
联系人: 肖 燕 香 联系电话:15807077320
招标监督机构:赣州市重点工程办公室
电话:0797-8391615
转自:江西赣州市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