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和平国土资源所办公楼等工程,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长兴县和平国土资源所办公楼等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32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19平方米。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2.3具有《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B类证书、C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命文件。
2.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须出具《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0年4月 6 日至2010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3.3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在投标时凭完整无损的图纸及收条无息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4 月 26 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招投标网及浙江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6.其它
6.1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长安路330号 地址: 长兴县雉城镇城北小区17幢2单元101室
邮编: 313100 邮编: 310012
联系人: 孙中原 联系人: 陈亚萍
电话: 0572-6202707 电话: 0572-6025960
传真: 传真: 0572-602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