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塔县第四中学逸夫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金塔县第四中学逸夫教学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金塔县第四中学
二、工程名称:金塔县第四中学逸夫教学楼
三、建设地点:金塔县第四中学院内
四、工程规模: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05.3平方米
五、资金来源:捐赠80万元,单位自筹170万元
六、计划投资:约250万元
七、招标范围:土建、水、电、暖
八、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三级(含三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九、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甘肃省内企业项目经理IC卡带至市交易中心刷卡)、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投标人均需将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提交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各证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资格核查报名表经招标人、金塔县招标办审查后,提交金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备案。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标保证金:5000元。
十一、其他:
1、报名日期:2010年4月6日—4月9日
(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
2、招标单位:金塔县第四中学
联系人:葛发义 联系电话:13659373609
3、报名地点:金塔第四中学
联系人:葛发义 联系电话:13659373609
4、资质审查: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海山 联系电话:442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