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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开发区街道白溪居委会综合楼工程

2010-04-07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经济开发区街道白溪居委会综合楼工程己由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文件《长发改经发[ 2009 ] 396 号》批准建设,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经二路海兴大桥西侧,建设资金为自筹。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白溪居委会综合楼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长兴县经济开发区街道白溪居民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经济开发区街道白溪居委会综合楼工程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建筑面积为744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总高度为34.65米。

  投标人须完成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3.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企业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3.7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即刻退还: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免费提供电子版本。如需核对蓝图,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4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招投标网及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街道白溪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 长兴县金陵中路641号金宇综合楼六楼

  邮编: 313100 邮编: 313100

  联系人: 钱云学 联系人: 姜慧敏、周兰芳

  电话: 0572-6511285 电话: 0572-6610999

  传真: 传真: 0572-661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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