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 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东海分校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综合楼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宏源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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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工程地点 | 晶都路北、石安河南、245省道西 | 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4622.5㎡ ;框架结构五层平方米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5-1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11-6 |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计划发包时间 | DHX20100400102 | 土建安装施工 | 土建安装施工 | 公开招标 | 450.00 | 2010-5-10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贰级 |
企业业绩、信誉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7)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外地企业入县执行“东政发[2006]125号文”(县外企业须到东海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到东海县建管处备案组建项目部);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 的资质;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以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2)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纪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5)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工程执行苏清欠[2007]13号文、苏清欠[2008]13号文、苏清办[2009]21号文。 (7)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递交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如原件暂押在建管处,则提供复印件即可)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2010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7 时00分之前送至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潜在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持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料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将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合格通知书或结果通知书。(资格审查需要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dhjs.net/) (11)投标报名截止后2工作日内,投标人可以继续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或对未合格的预审材料进行补充,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正材料。 (12)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3)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公示栏) |
请申请人于 2010-4-2至 2010-4-9,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4-2至 2010-4-9,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212号 | 联系人 | 王玉宝 |
传真 | | 电话 | 13585280799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东海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 联系人 | 李中亮 |
传真 | | 电话 | 0518-87252293 |
邮编 | 222300 | E-mail |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 |
开始 | 2010-4-2 | 结束 | 201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