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办法》(教财〔2004〕15号),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0-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的公开招投标。现邀请经银监会批准、有条件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内资银行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0-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银行"项下的有关服务提供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NCASFA-2010
二、招标名称: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0-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三、业务概况: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含分校区)共有129所,分布在全国各地,2009年底在校生总人数约为245万人。按现行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每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总需求为:发放贷款学生总人数约49万人,发放贷款总金额约29亿元。业务期限为2010年至2014年共4个学年,风险补偿金比例最高不超过15%。
四、获取招标文件: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4月13日起至2010年5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门东侧郑王府院内)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门东侧郑王府院内)。
七、开标时间:2010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门东侧郑王府院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人联系。
联 系 人:周春树
电 话:010-66096871
传 真:010-6609214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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