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门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楼 已经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门发改[2010]77 号文批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门头沟区增产路28号院
二、项目名称:小龙门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楼
三、项目概述:
1、招标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建筑493.40平方米,包括办公业务用房、地面硬化及绿化等。
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3、建设地点:门头沟区小龙门林场内
4、投资总额:233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选择前7名为投标人
五、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六、报名时间:2010年4月7日中午12:00分起至2010年4月14日中午12:00分止(节假日除外)
七、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4月12日9时至2010年4月17日16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联系人: 韩春玉 (电话:010-62361939 传真:010-6236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