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周宁县医院病房大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周发改[200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县医院自筹及地方财政配套275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周宁县医院院内 ;
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8451平方米,建筑高度49.8米,地上1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425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省周宁县医院病房大楼工程经审核合格并备案的施工图为根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进入2009年度福建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详宁建筑[2010]27号文)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 12日至2010 年 4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周宁县建设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招标图纸(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5月 5日 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周宁县建设局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地 址: 周宁县狮城镇东街96号 邮编:355400
电 话: 0593-5622003
联系人: 肖禾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8号金鸿大厦411室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830186 传真:0593-2880159
联系人: 雷丹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狮城信用社;
帐户名称: 福建省周宁县医院;
帐 号: 9060918010010000002167。
交易中心名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周宁县建设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