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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0-04-12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招标项目编号:CLZB 2010--008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 已由 长岭县建设局、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字【2009】3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长岭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_ 80%_,现已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0690平方米招标范围: 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岭县长岭镇 ; 2.3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房屋建筑设计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0 年 4 _月_ 9 日至 2010 年 4_月_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 1:30 时至 4:3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_ 4 月_30 日_下午1 时 00 分,地点为 长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岭县建设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201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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