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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实验小学危改修建教学楼工程施工

2010-04-12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实验小学危改修建教学楼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09〕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教委,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垫江县实验小学危改修建教学楼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垫江县实验小学内,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194.47m2。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基础、主体、消防安装、门窗、室内外装饰、水电等。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本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标段实施。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9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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