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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干警备勤大楼(四)工程施工

2010-04-12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广东省佛山监狱;

  2. 单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

  3. 工程名称:干警备勤大楼(四)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

  5.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912万元;

  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招标内容:干警备勤大楼(四)工程施工,包括土建、给排水、消防、智能、电气等分项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0.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11.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由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由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施工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报名时间: 2010 年 4 月 12 日 9 时至 4 月 16 日 17 时(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 投标申请人在交易中心报名后,再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12 日 9 时至 4 月 16 日 17 时(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七.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少于5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人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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