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
招标人名称 | 连云港市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东海县城北大酒店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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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
工程地点 | 牛山镇自清路西侧府苑路北侧交汇处 | 工程规模 | 16927㎡,其中地上为16480㎡,地下447㎡平方米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6-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8-19 | ||||||||||||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设备采购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500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五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牛山镇自清路西侧府苑路北侧交汇处 ;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8 月 19 日,工期 8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并保证不影响工程整体项目评省优)。 (10)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东海县城北大酒店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6)投标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 (7)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有效期内。 (8)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须取得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10)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 (11)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和ISO14001系列认证证书并处有效期内。 (12)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处有效期内。 (13)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多联机中压缩机与室内外机必须为投标品牌原厂同品牌产品(预审文件请列明主要部件的产地或进口国以及品牌,厂家必须书面承诺所投主要部件的真实性,并承担违约的一切后果)。 (14)投标人必须在连云港地区有固定的维保机构 (15)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个制造商授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将拒绝此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16)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17)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8)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9)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②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③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④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⑤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详见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示)
3、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申请人可从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报名,时间为 2010年 4 月 13 日至2010年 4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东海县城北大酒店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3)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 17 时以前送至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4)潜在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持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料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将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合格通知书或结果通知书。(资格审查需要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dhjs.net/,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5)、投标报名截止后4工作日内,投标人可以继续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或对未合格的预审材料进行补充,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正材料。 (6)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请申请人于 2010-4-13至 2010-4-19,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4-13至 2010-4-19,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地址 | 东海县和平西路105号 | 联系人 | 李春秀 | ||||||||||||
传真 |
| 电话 | 0518-87800823 | ||||||||||||
邮编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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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地址 | 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 联系人 | 沈建 | ||||||||||||
传真 |
| 电话 | 0518-87251856 | ||||||||||||
邮编 | 2223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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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 | |||||||||||||||
开始 | 2010-4-13 | 结束 | 20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