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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新营业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

2010-04-16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报建编号:1210308120090030
招标备案号:1203201004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10]04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新营业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机房工程) 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津河西行政许可[2009]2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建设资金为 2514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新营业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报建规模:建筑面积51035.9平方米。本次机房工程投资大于1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西区友谊路与马场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机房装饰装修工程(不含设计)、机房空调通风系统(不含机房精密空调设备及安装)、机房电气系统(不含UPS、电池设备及安装)、设备及场地监控系统(含漏水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含KVM系统布线)、大楼综合布线中垂直光缆干线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4 工期要求:2010年05月20日 至 2010年08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同时具有新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原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外地施工企业还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正项目经理 1 名,项目安全经理1名。(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资质的建造师证书,并具有 “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机电工程;(2)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不限专业);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6、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313室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4 月15 日 至2010 年4 月2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4月15日至2010年04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车德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80号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王强 电话:27102910
传  真:2710291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赵民佶 电话:28220812
传  真:28233767
日期:2010 年4 月1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278031传真:23278031电子邮箱:tjhxzhbb@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5号
受理负责人:李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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