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侦查指挥中心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0」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建设资金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行政新区中卫市公安局侦查指挥中心北侧,东靠教育路,西靠前进路,北靠府前路。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866.2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七层,建筑总高度29.7米。
2.3 计划工期:2010年5月10日至2011年6月8日,39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侦查指挥中心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保修期内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管理、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兴庆长城路339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联系人:马天华
电话:15809676666、 0955-7037267
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宇翔
电话: 0951-4102215
传真: 0951-41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