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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力公司张家界电业局城区供电局电力调度综合办公楼建安工程

2010-04-26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电力公司张家界电业局城区供电局电力调度综合办公楼建安工程己由张家界市发改委以张计投资【2002】14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电力公司张家界电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省电力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电力公司张家界电业局城区供电局电力调度综合办公楼建安工程
2.2项目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161.74m2,招标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建筑层数:地上11层,地下1层。

2.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招标范围:张家界电业局城区供电局电力调度综合办公楼主体工程、给水、排水、电气工程等。

2.7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所有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 所有投标申请人及注册建造师均须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不低于本项目规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在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有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合同纠纷和弃标记录(上年度始)的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评审法,通过合格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0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超过10家时,采用随机抽签入围的方式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入围。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施工招标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陆万元(依据张建发【2006】20号)。
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人保证金账户(帐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张家界市农行紫舞中路支行,帐户户名: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18-894201040007596)。投标申请人凭上述汇款凭证原件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招标人将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

7、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原件)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以上材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所有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单位相一致。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到场,报名不予受理(依据张建发【2006】20号)。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5月 10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南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地 址: 湖南电力宾馆综合楼四楼402室

联系人: 杜永庆 联系人: 郑中

电 话: 0744-8212530 电 话: 0731-84905259

传 真: 0744-8212530 传 真: 0731-84905261

 

 

2010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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