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银行宁波海曙支行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上海银行宁波海曙支行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工程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68号
工程造价:约435万元
工期要求:85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标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备案通过,且未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条款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投标申请资料;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9家时,随机抽取9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3家且≤9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开始时间:2010年5月5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09年5月5日16时00分。
5.2受理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2、《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除企业IC卡之外,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济街19号
邮编:315010
联系人:黎晖
电话:0574-87306147、13362844863
传真:0574-87314248
电子邮件:nb_gczx_zkb/nb/ccb@c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