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作为招标人,委托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设计及监理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云南师范大学五华实验中学选址重建项目设计及监理招标。
资金来源:云南师范大学五华实验中学学府路校区产权置换资金安排,资金已落实。
建安工程费:6079.47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9120平方米,其中:1、特色高中部教学楼2309平方米;2、中学部教学楼7236平方米;3、实验楼3908平方米;4、图书行政楼2505平方米;5、风雨操场2411平方米;6、学生宿舍、值班室及食堂9903平方米;7、看台及大门848平方米。。
本次招标设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云南师范大学五华实验中学选址重建项目设计招标;第二标段为云南师范大学五华实验中学选址重建项目监理招标。
第一标段:
设计招标范围:云南师范大学五华实验中学选址重建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设计周期:本项目设计周期 45日历天。
本次设计招标,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3、本项目设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
第二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三控三管一协调)以及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监理周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监理招标,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云政办法【2009】251号文规定,关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本项目收费标准的按减半以下标准进行收取。
三、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用资料评审的方式选择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27日至 200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7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名的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5月18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区8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0年5月18日14时00分,地点: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区8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筑工程交易网(www.kmct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昆明市五华区建设局行政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教育局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南路10号
联 系 电 话:(0871)5155752
联 系 人:吴蓉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7楼
邮 政 编码:650041
联 系 电话:(0871)3114082或3114055转0
传 真:(0871)3145686
联 系 人:苏 林(13888162765) 田杰(1376913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