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宏太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桦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桦开经发【2006】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桦甸市宏太绿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建筑面积6011平方米(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桦甸经济开发区陶瓷工业园区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5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年 10 月 1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桦甸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桦甸市入桦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至 2010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 桦甸市政务大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5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桦甸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4.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桦甸市宏太绿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桦甸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梁 晓 秋 电话: 0432-66240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桦甸市莲花路北段 联系人: 周 刚 电话: 0432-6626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