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小企业创业园标准厂房A7栋装饰工程,已经抚州市政府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投资约 60 万元,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地址: 金巢经济开发区金柅大道中段 。
2、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 总建筑面积 4000 ㎡ ;
2) 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3) 工程质量: 合格 ;
二、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贰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及时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z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招标单位: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理单位: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136170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