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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同德中学的教学楼及综合楼装饰工程

2010-04-29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一、扬中市同德中学 的 教学楼及综合楼装饰工程 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及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北侧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60 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装饰、安装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0年4 月 29日至2010年5月6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不含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外地(非镇江)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备案;

  10、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非扬中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11、项目经理具有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即IC卡);

  1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15、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评标、定标实施细则: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执行苏建法(2004)22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标不合格的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二)商务标评审

  1、一般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该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由评委确认是否低于成本价)。

  2、商务标评委根据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

  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人:扬中市同德中学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油坊镇

  联系人:王自力 电 话:0511-88534634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施爱梅       电 话:0511-88326307

  传 真:0511-8515872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6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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