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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工业园区拓展区B区标准厂房及综合楼(二区)工程

2010-05-04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1.招标条件

  石柱县工业园区拓展区B区标准厂房及综合楼(二区)工程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0]31号文立项批准,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柱县工业园区拓展区B区标准厂房及综合楼(二区)工程。

  2.2 工程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城南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3260平方米及厂房面积约563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厂房工期120天)

  2.5 招标范围:按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必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不需报名,开标前凡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直接参加所投合同标段的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访问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cqjsxx.com)招标投标栏处下载该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在2010年5月12日17:00点之前发出),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000.00元人民币的报名资料费,不交者拒收投标文件。

  4.4报名时报名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对应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石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凤

  电 话:023-7333306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金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1325128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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