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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司法局室内外装修工程

2010-05-05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佛山市司法局室内外装修工程,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 名称:佛山市司法局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

  2、 位置: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

  3、 工程造价:约 496万元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工期: 150 日历天

  二、招标内容:对佛山市司法局室内外装修工程的工程施工承包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和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取得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且未被锁定或登记。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报名人须提供(1)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

  3.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10 年 5 月 5 日 14 时起至 2010 年 5 月 12 日 11 时 30 分止。

  4.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5. 接受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四、向招标人递交投标资格预审的资料: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请申请人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单位购取,资格预审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递交资格预审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要求:

  1. 所有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5月12日)的上午8:30~17:00(北京时间)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二楼201。

  3. 同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查,无原件或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资料,资格预审时将不予考虑。

  4.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资格预审在报名截止日后进行。

  六、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资格预审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从企业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安全质量、综合实力、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工程维护服务承诺等方面采用综合评议投票的办法进行评审,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5-7家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多于7家时,采用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过半票数为正式投标人(7家以上)。

  七、资格预审情况通知与确认:

  业主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1)名称:佛山市司法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二楼201

  (3)联系人: 王琼誉

  (4)电话: 0757-83132793 ,传真: 0757-83132793

  (5)电子邮箱: fsjd12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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