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太仓港城邻里中心土建工程

2010-05-05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1. 太仓邻里中心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的 太仓港城邻里中心土建工程 已经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龙江路与映雪路交叉口东角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 工程规模: 43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3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5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7-1 至 2011-8-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太仓港城邻里中心土建工程 530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壹级 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 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壹级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证明。

  2、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带地下室的公共建筑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007年4月至2010年4月。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5-12 17:00 前使用企业用户名登陆到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网上报名系统”上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建设工程承发包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查看报名情况及打印报名确认单”)。(如无用户名的企业,请到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通知公告”处查看《施工企业领取用户名流程》)。

  7. 预审材料的内容及提交时间:

  (一)太仓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下载中心”上下载);

  (二)附件资料:

  1.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太仓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证明;

  6.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

  7.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三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其它资料: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身份证、劳动合同、2009年09月至今的社保缴费清单证明复印件,并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需提供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省辖市级奖项有效期为1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3年。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及评分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未加盖单位公章均为无效.所有材料原件(除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身份证原件)请在2010年5月13日9:30至12:00交到太仓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进行核验及评分;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投标箱。

  (三)预审材料提交时间: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5-12 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5-12 17:00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林泉街598号

  联系人: 郎雪昌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6A

  联系人: 王工 传真: 0512--69361663 电话: 0512-69361663

  邮编: 215000 E-Mail: bjzbsz@live.cn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王仲毅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824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5-5 至 2010-5-12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三

  13. 备注: 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第7条取消。本次招标执行08计价规范及09费用定额。

  二: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企业资质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2分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3分

  (二)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优工程得2分/项

  省优工程得4分/项

  国家级优质工程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3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

  (三)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级优质工程得2分

  省级优质工程得4分

  国家级优质工程得6分

  2.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

  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

  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6分

  (四)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4.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

  (以上企业信誉中,3、4评分项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1分

  2.项目经理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3分

  3.项目经理获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5分

  (以上项目经理信誉中,1、2、3评分项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计分。)

  三、有关说明

  (一)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验收记录,获奖证书(若有),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期以项目竣工时间或主体验收记录为准。

  (二)资格预审过程中的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三)本办法所称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日期止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省辖市级奖项有效期为1年,省级奖项有效期为2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为3年。

  (四)直辖市颁发的奖项按省级标准评定。同一工程业绩同一类型记分项,按最高得分计取,不得重复计分。

  (五)未尽事宜,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