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0-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大厦 工程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批字【2010】2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大厦
(1)规模:建筑面积 11285.0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局部九层)。
(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自筹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朝阳经济开发区甲一路以东,育民路以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20日,工期11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长春市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用 2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199号
联系人: 高 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申晓晶、李 慧
电话:0431-87990285、87644668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