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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友谊新城小区1#~9#楼桩基础工程施工

2010-05-06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招标编号: HNYCZXZB-2010-019A

  1、招标条件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耒阳市实用住宅开发公司的委托,对耒阳市友谊新城小区1#~9#楼桩基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友谊新城小区1#~9#楼桩基础工程;

  2.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2.3建设地址:耒阳市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里牌居委 会第一、第二、第三组范围内;

  2.4招标范围:桩基础工程;

  2.5工 期:50日历日,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验收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1#~5#楼计划投资额约150万元;第二标段:6#~9#楼计划投资额约150万元;

  2.8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均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独立法人企业。

  建造师要求:须持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经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及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且经年检合格、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建造师(房屋建筑)注册证书、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对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建工局80605室)报名。报名单位必须预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必须由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以投标单位分公司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及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报名须携带2007年1月1日以后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资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一份备案,一份报名)和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2007年1月1日以来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拟任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上证件及近二年的养老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达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期限为2010年5月12日,收款单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耒阳市支行蓝天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帐户:43001580564052501115。

  6、保证金的退还: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在招标人发出入围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入围的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

  7、报名时间:

  2010年5月6日—2010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8、资格审查方式根据报名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确定入围单位。当报名队伍过多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家入围队伍。

  9、评标办法:根据湘政办发[2007]5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实用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五一东路(115号)348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15874752306

  招标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博达花苑二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73444898

  11、发布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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