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NJ090259-05SG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国际博览中心综合服务楼及会议中心酒店客房楼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8]40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综合服务楼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大街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幕墙工程,包括框式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窗、铝合金百叶等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12000 m2;幕墙高度:2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5月4日至 2010年5月10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4:30分,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体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体面积在5000m2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原件核查,如上述资料中未载明建筑面积、物业类型等要素,须在此基础上同时提供施工蓝图等其他资料以证明其符合资审条件,否则将做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2、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2010年五月前任意两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参加资格预审。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4、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或无法认定时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5、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6、公正件、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7、本工程如设置最高限价,于开标前15天书面告知各潜在投标人。
8、在资格预审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9、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5-4 9:00到 2010-5-10 16: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85号新大都广场乙幢五楼A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4293531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萧华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25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