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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福乐园小区住宅楼(2#、4#)施工

2010-05-11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 招标条件 福乐园小区住宅楼(2#、4#)施工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位于太和区解放西路、锦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福乐园4#楼,建筑面积为15784m2,16层,剪力墙结构;福乐园2#楼,建筑面积为17607m2,16层,剪力墙结构;计划2010年6月 4 日开工, 2011年12月31 日竣工,工程范围为土建、装饰、给排水、照明、消防等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 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5月 10日至 2010 年 5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不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按上述时间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50元(含广联达电子标书),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5月31日上午 9时 00分,地点为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与锦兴路交汇处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0416-51716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付华

  电 话:0416—26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0416-2132325

  电 子 邮 件:LNFZ2920329 @ sina.com

  开 户 银 行:锦州银行山西路支行

  账 号:4020275882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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