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智港大厦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新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投资约6500万元
(3)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6月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最终达到省优。
4、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淮安市清河新区智港大厦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拟选派总监的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8)企业自2007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监理过单体工程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并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该项目必须包含土建、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等内容)。
(9)外省的监理单位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在预审前还须到江苏省建设厅办理监理从业人员登记手续,登记的监理人员通过并登录到《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核验,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预审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我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预审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地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手册;
(11)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必须与开标时一致。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它条件
(1)企业业绩、信誉: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且信誉良好;
(2)项目总监业绩、信誉: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且信誉良好;
(3)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成为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⑷随机抽取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预审现场随即举行。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至 2010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二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也可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8、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年 5 月 18 日15 时 00 分以前送至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三楼)开标 1 室,资格预审报名时须由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以下原件供招标人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2)其他材料见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被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报名。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人民币。
11、代理单位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海口路9号(科技创业园4号楼501室)
联系人:欧宝成 联系电话: 15189660303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10 日 至2010 年 5 月 14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公章)
经办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