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新建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静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新建静乐县文化广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静乐县文化广场工程
2.批准文号:静发改字【2010】12号
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9299㎡,道路铺装20072.39㎡,水域面积475.93㎡,绿化面积7750.56㎡.
4.资金来源:县自筹。
5.建设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招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项目经理需具备叁级以上(含叁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规费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6、静乐县建设局备案证明;7、建造师证书及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贰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核对后原件返还)。
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晋等级备案手续。
五、报名时间: 2010年5月8日—5月14日(8:30-11:30,15:00-17:00)
报名地点: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招标人:静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七、招标代理公司: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鹤伟 联系电话:0351-7031884 13453404642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