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房地产档案库房使用功能配套改造装修(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0]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总投资221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建筑及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预算列支;
2.4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2.5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直至保修期满。
2.6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95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4.95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
3.1.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监理部人员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不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
3.1.6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7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玖佰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5月 12 日至2010年5 月18 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5 月 2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2. 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 福屿路200号
联系人:吴文
电话: 8756407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电话:0591-87813438传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赵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冶山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3 0104 0005 729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金鸡山隧道口北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