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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沟帮子开发区东方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2010-05-12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沟帮子开发区东方花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核[20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北镇市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造纸厂旧址北段;

  2.2计划工期:204天;2010年6月10日开工,2010年12月31日竣工;

  2.3招标范围: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建住宅,该工程必须全部采用新型节能施工;

  建筑面积:1#楼7932.51平方米;2#楼6951.5平方米;3#楼6034.63平方米;4#楼7359.88平方米;5#楼3862.88平方米;6#楼8464.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5月 11日至 2010 年 5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6月3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地点为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9甲 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镇市沟帮子镇沟广大街18号

  邮 编: 121300

  联 系 人: 高彦东

  电 话: 0416-6667877

  传 真: 0416-6655588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层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 驰

  电 话: 0416-3128418

  传 真: 0416-312841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凌河支行

  账 号: 4020128588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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