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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麻章校区教学综合大楼(含教学楼、实验楼)和学生宿舍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0-05-13 来源:中国建设网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刊登,所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1.1.2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赤坎寸金路37号)

  1.2招标代理机构

  1.2.1机构名称: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2机构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3号

  1.2.3邮政编码:524001

  1.2.4联 系 人:杨凛

  1.2.5电 话:0759-2287836

  1.2.6传 真:0759-2398089

  1.3招标项目

  1.3.1项目名称: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麻章校区教学综合大楼(含教学楼、实验楼)和学生宿舍工程。

  1.3.2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政通西路南侧。

  1.3.3招标内容:教学综合大楼(含教学楼、实验楼)和学生宿舍,包括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环境设计)。

  1.4建设规模

  1.4.1用地面积:见详细规划总平面图第⑧①号建筑物。

  1.4.2总建筑面积: 30000㎡,其中教学综合大楼23000㎡(含教学楼15000㎡和实验楼8000㎡),学生宿舍楼7000㎡。

  1.4.3投资总额:工程投资约4800万元。

  1.4.4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学校自筹。

  1.4.5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以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并经招标人认可的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定项目及预留金)为计费基础(暂按4800万元支付设计进度款),设计费率2.23%,结算时不再调整。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2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应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报名费1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1.5.3经评审排名前 4-6 名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 0.5 万元。

  1.5.4经评审排名前 2-3 名的投标人,可获得方案使用费 1 万元,招标人将本项目设计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

  1.5.5以上获得经济补偿费及方案使用费且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费及方案使用费由中标人支付,获得方案使用费的中标人,其经济补偿费及方案使用费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6报名办法

  1.6.1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单位报名,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其分公司承担业务,所有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1.6.1.1报名必须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6.1.1.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6.1.1.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6.1.1.3拟派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报名时提交该负责人的单位证明原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开标时该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开标。

  1.6.1.1.4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6.1.2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在开标时与原件不符或不能提供该项资料的原件核对时,报名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报名时间:2010年 5月 14 日至2010年 5 月 20 日上午9时至11:30时和下午3时至5时,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湾南路20号湛江市建设局7楼)交易厅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6.3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6.4所有经过资格审查而被确定具备正式投标人资格、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为公平起见,拒绝任何可以对招标代理机构施加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与投标。

  1.7资格审查

  1.7.1资格条件

  1.7.1.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7.1.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7.2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1.7.2.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1.7.2.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延长2个工作日报名时间。

  1.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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