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转播台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约6715平方米,投资约800万元,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转播台综合楼工程,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约6715平方米,包含建筑、安装及清单所含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兰山区白沙埠镇柏庄村。
3、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
4、工期日历天数:270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0年5月21日17:30时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及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办理投标资格预审须出示以下证件: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6、投标人近三年内已竣工及在建同类型工程业绩一览表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该注册建造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8、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09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9、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情况详表
10、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11、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原件)
12、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
13、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
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临沂市招标投标保证金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如果建设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证件存在造假行为或者中标单位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将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5月21日17: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 址:临沂市沂州路与金四路交汇处御园金顶A—2单元25楼
联 系 人: 彭健 刘超
联系电话:0539-8311106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24日-2010年5月28日17:30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健 刘超
联系电话: 8311106
地 址:临沂市沂州路与金四路交汇处御园金顶A—2单元25楼
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0年5月31日上午10:00时。
单 位: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
联 系 人:彭健 刘超
联系电话: 8311106
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时前,过时作废。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
联 系 人:彭健 刘超
联系电话: 8311106
5、开标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址: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
联 系 人:彭健 刘超
联系电话: 83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