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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党校暨行政学院、那曲地区藏医院建设工程

2010-05-17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辽宁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的 那曲地区党校暨行政学院、那曲地区藏医院建设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党校暨行政学院、那曲地区藏医院建设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2个标段:

  第一标段:那曲地区党校暨行政学院工程。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000㎡及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标段:那曲地区藏医院工程。含住院楼、住院楼、特色专科楼、食堂及多功能会议室、宿舍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16340㎡

  (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那曲地区;

  (六)计划工期为:276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区外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备案。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及贰级 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5月17日至2010 年 5月 21日,每日 09时 30 分至18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预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

  (6)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该工程不少于3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辽宁项目协调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娘热路20号经贸大厦附楼三楼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822776

  传 真:0891-6342188  联 系 人:龙在江 138890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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