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首市人民法院团山寺镇法庭办公楼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地方投资,招标人为石首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团山寺镇小学东南侧,建筑面积706.41 m2,砌体结构三层,条形基础,建筑高度12.30m,工程总造价:82.68万元,计划工期120天,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造师须具备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境外企业必须提供《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石首市综合招标投标会员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会员证、建筑施工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往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至5:30 时(北京时间)。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首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余学宾
电 话:13908615733
招标代理机构: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 娟
电 话:1388662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