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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中学新校区体育馆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2010-05-20 来源:江苏涟水

  一、涟水中学新校区体育馆桩基工程已经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涟水中渠北路与涟洲交界处路(西北)

  (2)招标内容:涟水中学新校区体育馆桩基工程施工。桩型PHC-A500(100)-21 ,数量222根 ;试桩3根,桩型 PHC-A500(100)-23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5月5日至5月17日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后审。

  四、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

  (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

  (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7) 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承诺);

  (8)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五、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6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施工技术部分符合性评审是指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技术的要求。

  七、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八、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银行汇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涟水县招标办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涟水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单位名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号:320826290120100000659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涟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时,必须携带基本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开户行提供)。任何以个人、其他单位、公司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汇入的或交纳现金的均不予承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均返还到原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若投标保证金存在明显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予以拒收。

  九、招标人地址:涟水县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05233716

  十、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星 电话: 0517-82323616 15061271503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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