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立项批文090105749010599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 现对 商业、办公综合楼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商业、办公综合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祁工 联系电话: 020-3422989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3422988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444725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大塘街西边地段
四、项目概况:1幢,6层(部分2层,另设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988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3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4.2平方米。招标内容为土建装饰工程,基坑开挖深度最深至12.95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土建装饰工程。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988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3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4.2平方米。投标人自行根据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提交一个总价包干的预算和报价(现场情况及物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包含在包干总价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预计发包价约为9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5 月 2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5 月 27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 ,下午: 2:00 ——--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8 年 5 月 10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②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下表所列工程特征之一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工程,均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招标工程。
承包方式 | 工程类别 | 工程特征 |
总承包 | 房屋建筑工程 | 超过40层的房屋建筑物 |
单跨跨度超过 | ||
高度超过 | ||
开挖深度超过 | ||
市政公用工程 | 单跨跨度超过 | |
断面超过 | ||
总贮存容积 | ||
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燃气工程 | ||
中压以上燃气管道、调压站 | ||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力工程 | ||
机电安装工程 | 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 |
地铁主体工程 | 车站和区间土建工程、车辆段工程 | |
专业承包 | 建筑幕墙工程(含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 单项幕墙工程面积在 |
幕墙高度 | ||
机电安装工程 |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工程 | |
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 |
钢结构工程 | 跨度 | |
总重量1200吨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 ||
单体建筑面积 | ||
边长 | ||
总重量400吨以上的网架工程 | ||
建筑面积 | ||
消防设施工程(含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 建筑高度 | |
建筑面积 | ||
2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 | ||
电子工程 |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程 |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 |
隧道工程 | 断面 | |
长度 | ||
爆破与拆除工程 | C级以上的大爆破工程 | |
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 | ||
园林古建筑工程 | 国家级 |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没有联合体。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广州城市建设网站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排名为准,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标项目以市政公用工程企业排名为准,其他的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9-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