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清计生服务站大楼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0624-10150273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投资【2008】54号、融发改投资【2009】20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清市宏路街道,福人大道东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472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88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为48.6米,建筑占地面积1162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计生服务站大楼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土建(含桩基础、基坑支护)、安装、水电、暖通;具体以上述范围内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全部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财政控制价)为 29372684 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地下室为90个日历天;上部工程为330个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须为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是否在建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6 月1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为了便于投标人退回保证金,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持退保证金相关凭证(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人单位开具的收到招标人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由代理机构统一代收并转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做好退款的准备工作(包括退款单位内部财务手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福清市人民政府大院内
邮 编:350300;
电 话:0591-86092233;
传 真:0591-85266932;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525350 87525261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 平、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清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帐 号:591903126010666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